在了解车损险新规下具体包含的保险责任之前,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车损险的基本概念。车损险,全称为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是针对机动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本身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的一种商业保险。
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车损险的相关规定也在不断更新。以下是在新规下车损险所包含的具体保险责任:
1.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 洪水、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雪灾、冰凌、沙尘暴、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
2. 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 碰撞、倾覆、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
- 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
3. 窃盗、抢劫造成的损失
- 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公安机关立案证明,且在规定时间内追回车辆,造成车辆损失的。
4. 其他意外损失
- 玻璃单独破碎、车辆自燃、车辆涉水后导致发动机损坏等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
5. 法律责任
-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6. 附加险责任
不计免赔特约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单载明的使用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且不实行免赔率。
车辆停驶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车辆停驶,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标准赔偿被保险人因车辆停驶造成的损失。
自燃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等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物理、化学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标准赔偿。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标准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车损险新规下包含的部分保险责任,具体责任范围以保险合同为准。在投保时,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的具体内容和限制条件。